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断卡”专项行动。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
2020年8月,栖霞公安分局马群派出所接到报案,一位受害人称,自己被骗130余万。经资金流研判发现,取走这笔钱的卡片归属地集中在福建安溪和贵州黎平。栖霞警方迅速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获银行卡65张、手机卡 87张,涉案价值 235.5万元。
通告显示:对原出租、出售、出借两卡的违法行为,有关当事人主动注销后,警方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拒不注销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公安机关对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两卡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南京市公安机关已共计抓获涉嫌“两卡”犯罪嫌疑人233名,查获涉案银行卡427张,手机卡377张,物联网卡5万余张。
据了解,此次清理的手机卡既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这个界定,几乎涵盖了骗子当前使用的主流的通讯和金融工具。
按照有关规定,“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持卡人名下所有其它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警方提示
一、要坚决杜绝使用本人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电话卡用于出租、出售、出借的行为。
二、对于已经出租、出售、出借的银行卡、电话卡的,持有人须主动前往所属银行或通讯运营商进行注销。
三、有遗失身份证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也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同时警方也希望大家积极举报有关犯罪线索,对查实的将根据《南京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关举报实施办法》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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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京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