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身份信息
办理银行卡“四件套”打包出租
以为这样就能“躺赚”?
当心!
你可能摊上大事了!
自全国“断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桂阳县公安局主动作为、持续发力,不断加大对非法贩卖、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迅速掀起“断卡”行动的强劲风暴。
近日,桂阳县公安局荷叶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了一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欧阳某。
2020年7月,犯罪嫌疑人欧阳某在朋友的唆使下,用本人的有效身份信息到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开通网银U盾、手机短信提醒服务。随后,欧阳某便将该银行卡的“四件套”即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网银U盾以固定价格出租给他人使用。
截至被查当日,欧阳某租给他人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网络犯罪,资金流水达200多万元。原以为出租银行卡可以躺在家里赚钱,殊不知自己的非法行径早已被公安机关掌握。11月20日,办案民警根据线索顺藤摸瓜、精准出击,成功将欧阳某抓捕归案。“把卡租给别人的时候,我一心认为卡是租给他人在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是别人,没想到出租银行卡也是违法犯罪。”讯问过程中,欧阳某告诉民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欧阳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查中。
什么是“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是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联席办布署的一次为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行动。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实施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流转,难以追踪和打击。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拒绝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和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及电话卡。因为你卖出的手机卡、银行卡通常会流入非法渠道,最后极有可能成为电诈、网赌等违法犯罪团伙用来隐匿身份的通信通道和洗钱的资金通道。而持卡者本人也会5年内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个人征信上也会留有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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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郴州公安